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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登记程序
科普专题 2020-04-30 admin
一、所需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

3、最近一次检查结果和相关就诊记录。

二、办理流程

1、患门特病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选定的门特病联网登记诊断定点医院申请办理门特病登记;

2、参保患者到医院医保科申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据实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在一级、二级和三级综合医院以及三级专科医院(不含糖尿病)中选择1—4家(同一级别医院只能选择1家)作为门特病治疗医院;癫痫、紫癜、再障病人只能选择一家医院(城乡医保18岁以下(含18岁)学生儿童登记方式不变。);门特病人可再选一家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3、参保患者持《审批表》到相关诊疗科室,由指定门特病诊断主任医师做出明确诊断,据实填写《审批表》相关内容并签署姓名;

4、参保患者到医院医保科办理登记事宜。若因网络故障等特殊原因,医院无法办理门特登记时,参保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办门特登记。

三、办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

四、办理时限

1、定点医院联网登记:自医院上传信息72小时内审批确认;糖尿病鉴定登记即时审核通过。

2、社保分中心登记:受理当日办结。

五、特别提示

1、参保糖尿病患者如需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登记,应到指定的15家鉴定机构进行糖尿病门特鉴定。经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机构鉴定,除医保监督检查机构认为需要复鉴的外,不再通过复鉴重新登记确认其门诊特定病种资格。办理糖尿病门特登记时,可就近选择1家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1家一级医院(含门诊部)作为糖尿病门特医疗服务机构,同时还可以就近选择1家定点零售药店。确需变更治疗医院的,参保患者可就近到具有糖尿病治疗医院变更资格的医院申请变更,但每年只能变更一次。

2、若参保患者需要变更治疗医院,患者本人或代理人持《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到原登记医院申请变更。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医院变更申请表》诊断医院予以变更。

3、偏瘫门特病人登记有效时间为二年,应在有效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到门特病登记诊断医院申办门特病复查登记。

4、门特病种类: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癌症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血友病,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咨询电话:12333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